碳排放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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▌溫室氣體排放目標、落實狀況及計畫
協易自2022年起,依循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國家溫室氣體登錄平台「溫室氣體排放係數管理表(6.0.4 版本 108/6)」及國際標準ISO 14064-1:2018,建置「溫室氣體盤查管理程序」,進行組織溫室氣體排放之盤查與管理。透過系統化、標準化的作業流程,提升盤查的準確性與管理成效,並作為後續減碳行動的重要依據。
依據協易近三年溫室氣體排放盤查資訊,溫室氣體密集度數據(涵蓋範疇一與範疇二),顯示出逐年下降趨勢,由2022年的 0.8714 噸CO₂e/百萬元營業額,降至2023年的 0.7215,2024年進一步降至 0.6109,三年累計下降幅度達 29.9%。現階段逐年遞減的變化顯示本公司在溫室氣體管理、節能減碳措施及營運效率提升方面已逐漸發酵,顯著降低單位營收所產生之碳排放。未來協易機械將持續優化生產流程、導入節能設備及推動低碳轉型,朝向更具韌性與永續性的經營目標邁進。以下為近3年排放量:
| 項目 | 2022 | 2023 | 2024 |
| 邊界 | 桃園廠區及宿舍一處 | 桃園廠區及宿舍四處 | 桃園廠區及宿舍四處 |
| 總碳排量 (公噸CO2e) | 14711.610 | 16567.962 | 13592.948 |
| 範疇一 (公噸CO2e) | 141.2808 | 126.0471 | 122.0500 |
| 範疇二 (公噸CO2e) | 986.7760 | 953.2849 | 871.8772 |
| 範疇三 (公噸CO2e) | 13583.5532 | 15488.6294 | 12599.0211 |
| 溫室氣體排放密集度 (範疇一、二) (公噸CO2e/百萬元營業額) | 0.8714 | 0.7215 | 0.6109 |
| 協易台灣營收(百萬元) | 1,295 | 1,496 | 1,627 |
▌2024年溫室氣體盤查說明
- 組織邊界設定:本公司溫室氣體盤查參考 ISO 14064-1:2018及溫室氣體盤查議定書之要求建議,採用「營運控制權法」設定組織邊界,對於本公司所管理或營運控制下的設施造成之溫室氣體排放量,皆採 100% 認列原則進行統計。
- 盤查邊界範圍:台灣桃園總公司及宿舍四處。
- 排放類別邊界:包含類別1(固定排放源、移動排放源、逸散排放源、製程排放源)、類別2(外購電力)、類別3(上游運輸、商務旅行)、類別4( 產品購買、外購燃料與能資源、廢棄物處理與清運),類別5(下游租賃資產),及類別6(其他來源的間接溫室氣體排放),其中類別6經溫室氣體盤查的顯著性評估準則鑑別為非重大之排放源,故未納入今年度的盤查項目。
- 盤查溫室氣體總類:涵蓋二氧化碳(CO2)、甲烷(CH4)、氧化亞氮(N2O)、氫氟碳化物 (HFCs)、全氟碳化物 (PFCs)、六氟化硫 (SF6) 及三氟化氮 (NF3) 共 7 種溫室氣體。
2024年溫室氣體總排放量分析表(單位:公噸CO2e),如下:
| 類別 | 排放量(公噸CO2e) | 占比% |
| 第 1 類:直接溫室氣體排放與移除 | 122.0500 | 0.90% |
| 第 2 類:輸入能源產生之間接溫室氣體排放 | 871.8772 | 6.41% |
| 第 3 類:運輸產生之間接溫室氣體排放 | 2079.3532 | 15.30% |
| 第 4 類:組織使用產品產生之間接溫室氣體排放 | 10519.6668 | 77.39% |
| 第 5 類:與組織的產品使用相關之間接溫室氣體排放 | 0.0011 | 0.00% |
| 第 6 類:其它來源產生之間接溫室氣體排放 | 0.0000 | 0.00% |
| 總計 | 13592.948 | 100% |
▌落實情形
台灣廠區2022、2023年度之溫室氣體盤查之查證作業,經第三方公正單位艾法諾國際AFNOR ASIA依循查證準則ISO 14064-1:2018進行查證作業。
2024年度查證作業已於2025年3月25日完成查驗,並於2025年7月18日取得查證證書。
▌未來計畫
- 為有效推動減碳行動,本公司同步導入 能源管理系統(EMS),透過智慧化監控與用能分析,提升能源使用效率,降低碳排強度,並進一步強化營運流程的低碳轉型能力,為企業永續與環境保護注入長期動能。
- 依據近年溫室氣體盤查數據,於2025年第1季經永續發展委員會審議後,正式依循科學基礎減碳目標倡議(SBTi) 制定中長期減碳目標,明確訂定每年碳排放量須減少 4.2%,以邁向 2030年達成碳中和、2050年實現淨零碳排的永續目標。
- 2025年起將逐步推動溫室氣體盤查至中國、美國、墨西哥、歐洲及泰國的營運據點,並計劃於2027年完成合併溫室氣體盤查並進行全面揭露。